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2024年招聘公告
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史研究始于1956年,由著名科学史家李迪先生开创。1983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史研究所,2009年更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史研究院,是我国最早建制化的科技史教学与研究机构之一。
1978年,学科开始招收科学史(数学史方向)硕士研究生,成为我国首批科学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06年,获批科技史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实现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突破;2012年,获批科技史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科技史学科列入首批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科学技术史学科获B+成绩,2023年,入选自治区“一流拔尖培育学科”,在同年的软科排名全国第三。
学科定位
学科致力于阐释科学技术的产生、发展、系统化进程及其与各个社会领域之间历史互动关系,揭示科学发展的规律性。打造一支国内外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科技史教研团队、科技文化建设团队、社会服务团队,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国现代科技文明提供学术支撑。
师资队伍
学科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结构科学,学缘结构均衡,学历结构完善的教研队伍。团队现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蒙古国“北极星”勋章获得者1人、蒙古国科学院院士1人;英国剑桥大学海外合作导师2),是科技史学科唯一入选的教师团队。
人才培养
学科为我国科技史事业发展贡献了重要的人才支撑。部分毕业生已成长为国内各科技史学位点的学科带头人和中坚力量,相继担任了中国科技史学会多个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学科为俄罗斯、蒙古国等国家培养了20余名博士研究生,已成长为各自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有效辐射和促进了相关国家科技史学科的发展与交流。近五年,研究生在校期间主持自治区科研创新基金项目9项,发表学术论文121篇,11篇学位论文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
科学研究
近五年,学科获批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7部委认定的“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科普平台,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史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重点实验室和丝绸之路传统工艺研究基地3个省级科研平台。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82项,经费合计1012.75万元。70%科研人员有在研国家级科研课题(主持)。实现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冷门绝学团队、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冷门绝学项目等重大、重点项目的全覆盖。其中,郭世荣教授带领的“中国数学史团队”入选国家社科“冷门绝学团队”,是自治区首批两个入选团队之一。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著作20余部,主修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中华大典·数学典》。《中国近代科学教育史》丛书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
曾获第四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一等奖、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霍英东基金青年教师奖三等奖等国家级奖项。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奖、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二等奖4:对中国数学史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发掘了大量新史料与实物资源,拓展了研究的时间与空间维度,形成了一系列新观点和新见解,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提出一批新的研究课题,系统阐释了中国传统数学的算理内涵、独特的知识与文化特征,揭示中华优秀数学文化深刻的思想价值、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出版《中国数学史大系》《中国数学通史》等具有广泛影响的学术著作。系统研究中国传统计数理论与方法,出版《中算家的计数论》,开拓了中算研究新领域。从内容、思想、方法、文化、社会、交流等多维度对明清时代的数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发掘出大量中算成果,形成系统性认识。全面研究中国数学教育史,揭示数学教育内容、方法、思想的发展历程,出版《中国数学教育史》等成果。中国数学史研究团队的学术成果产生了广泛影响,被誉为数学史的“呼和浩特学派”。
少数民族科技史余户农牧民致富;完成乌拉特后旗“戈壁红驼产业发展规划”等3个区域规划项目。团队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资源“活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设以数学古籍、传统工艺、文物遗存为核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资源库”,搭建文化资源转化一站式服务平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数字文化资源。
人才需求
单位 | 学科 | 人才需求 | 对口学科专业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科学技术史研究院 | 科学技术史 | 2-3 | 科学技术史博士、博士后;教育学(科学教育方向)博士;历史学(含考古)博士;材料与工程(古代材料方向、文化遗产保护与工程)博士;社会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哲学; | 那日苏 电话:13204714990 邮箱: nars@*** |
科学技术史哲学 | 1-2 |
人才待遇
一、全职引进岗位待遇
(一)A类岗位
按聘用岗位实行协议年薪制,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年薪总额的80%逐月发放,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前期年薪的20%,剩余聘期年薪的20%在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等级 | 税前年薪(万元) | 安家费(万元、含税)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
人文 | 自然 | |||
A1 | 200-260 | 300 | 协商 | |
A2 | 120-150 | 200 | ||
A3 | 80 | 100 | ||
A4 | 50 | 80 | 60 | 80-120 |
A5 | 30 | 60 | 40 | 60-100 |
注:自然科学科研启动费,A4实验类理科、工科120万,非实验类理科80万,A5实验类理科、工科100万,非实验类理科60万。
(二)B类岗位
等级 | 工资待遇 | 安家费(万元、含税)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
人文 | 自然 | |||
B1 | 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 50 | 20 | 30 |
B2 | 30 | 15 | 20 | |
B3 | 10 | 10 | 10 |
(三)全职引进A1至A3岗位人才的配偶,可调入我校工作。引进的A4、A5岗位的人才,其配偶有博士学位的可调入我校工作;其配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是我校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允许调动的情况下可调入学校工作;其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没有正式工作,可视情况按校聘的形式安排到学校工作。子女有入学需求的,学校按属地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在我校所属附属学校和幼儿园就读。
(四)学校在两校区提供周转房居住权2年,引进人员可根据工作、生活需要申请使用。
(五)A类岗位人才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鼓励学院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协议工资等方式提高岗位待遇,不计入年底绩效总额。
(七)特殊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可实施“一事一议”。
二、非全职引进人员待遇
薪酬一般按所聘层次和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参照全职岗位相应层次薪酬标准确定,也可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协商确定。科研经费根据所聘岗位任务及学科既有研究平合和环境协商确定,不享受安家费补贴。